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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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定期评估和优化,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7.负责科研经费审计和审签、银行对账单审签工作。

8.负责对基建工程以及大型修缮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一定金额以上修缮工程实行预算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9.负责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10.负责建立审计档案,做好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

11.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12.负责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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